质检总局官网最新消息,经墨西哥工业知识产权局推荐,由墨西哥龙舌兰酒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质检总局提出龙舌兰酒(特其拉)[Tequila]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,由质检总局参照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。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舌兰酒(特其拉)[Tequila]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质检总局对龙舌兰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欢迎转载,转载附上中国可靠性网文章原文链接即可!
来源:中国可靠性网 原文链接:https://bbs.kekaoxing.com/82447.html
来源:中国可靠性网 原文链接:https://bbs.kekaoxing.com/82447.html
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