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注册
  • 查看作者
    • 台湾地区修正《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》

      12月3日,据中国台湾法律法源网消息,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粮字第1031093348A号令,修正《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》,对第5点条文进行了修正,并自即日生效。修订后的内容如下:

      国产稻米输往大陆地区,出口人应依稻米进出口同意文件核发要点规定,申请核发出口同意文件申请时,应另附下列文件:

      (一)经台湾地区检验机构出具的出口大陆地区稻米品质检验报告,检验结果应符合所定品质,并应符合产品包装袋上标示内容。

      (二)输出共同品牌稻米者,应附该共同外销团体出具的出口认可证明文件。

      (三)输出小包装稻米贴有验证标章者,应附该验证单位同意使用验证标章相关文件。

      (四)代理输出者应附依第三点登录的稻米加工厂供货的证明文件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• 0
    • 0
    • 0
    • 860
    •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

      登录
    • 可靠性工程软件ReliaSoft中国总代理上海山外山机电
    • 发布内容
    • 做任务
    • 动态
    • 风格
    • 到底部
    • 单栏布局 侧栏位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