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,加拿大提议对《有毒物质禁用法案》(SOR/2012-285)进行修订,修订提案将对5种有毒化学物质进行管控,具体内容如下: 物质名称 修订内容 使用用途 六溴环十二烷(HBCD) 将HBCD加入section 7.1中,禁止该物质的生产、使用、销售或者供应以及进口。 豁免:2016年12月31日前,允许在建筑或工程用的EPS和XPS泡沫塑料中的使用。 建筑业绝缘材料中使用的阻燃剂。 全氟辛酸,其盐类及其前体(共同称为PFOA) 将这两项物质加入SOR/2012-285的清单2(Schedule 2)中,禁止生产、使用、销售、供应或进口含有PFOA和LC-PFCAs的产品。 豁免:2016年12月31日之前,以下产品可豁免:水性墨水以及照片介质涂层,消防应用中的水成膜泡沫。 防水防油剂,表面活性剂,湿润分散剂。 长链全氟羧酸,其盐类及其前体(共同称为LC-PFCAs) 防水防油剂,表面活性剂,湿润分散剂。 多溴联苯醚(PBDEs) 加入SOR/2012-285的清单1(Schedule 1)中,禁止生产、使用、销售、供应或进口该物质及其混合物。 常用于电子电气产品、纺织品等消费品的阻燃剂。 全氟辛烷磺酸(PFOS) 将这两项物质加入SOR/2012-285的清单2(Schedule 2)中,要求参照PFOS法规。豁免:航空液压油中的应用、2013年前用于军舰部署之前的水成膜泡沫中的PFOA、水成膜泡沫中的PFOA限量从原先的0.5ppm放宽到10ppm。 抑烟剂和水成膜泡沫中的表面活性剂
注:《有毒物质禁用法案》(SOR/2012-285)由加拿大政府在2012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,并于2013年3月15日生效。该法案对多种物质进行风险管理,旨在在加拿大境内通过禁止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标价出售或进口有毒物质和含有这些有毒物质的产品,以防止对加拿大环境和公民造成伤害,隶属于《加拿大环境法案》,法规目前共管控了22个有害物质以及含此类有害物质的产品(除豁免之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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